1. 在日治時期礦場對女性禁忌也不多,也有女性礦工。但在國民政府時期,民國五十三年後一律禁止女性礦工入坑,。
2. 坑內禁止說「蛇」。蛇是虎頭蛇尾的徵兆,會導致挖不到金礦。有些存私心的礦工發現有礦脈,有時也會以蛇騙使坑主放棄,再向瑞三公司承租挖礦權謀取暴利。
3. 在礦坑內不能吹口哨,可能產生干擾溝通,據說也可能引來野鬼的糾纏,並且會發生礦坑抽心(礦坑崩塌)。
4. 不准穿木屐進入坑內,以免摔倒,此項規定並無關於迷信,純粹為安全之考量。
5. 礦坑內嚴禁其他礦坑人員進入,否則一旦礦產地區被別坑的人得知,相信不出三天就會被挖地洞全部盜光,屬於商業機密的考量。
6. 不可說到四,故四都以三片半等語代替。